哪怕单双号限行一旦成为常态化的状况,那你的车就不会再会是得以完全归属你的资产,而是在一半的时间之中仅仅能够停于车位之上的一件摆设。供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这一则条款,恰恰戳中了无数车主所拥有的痛点。
授权条款藏着大问题
草案之中的第45条赋予了地方政府一种权力,此权力是用来限制机动车通行的,并且这种限制存在着两种情况,其一可以是长期的,其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这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在未来当你去买车的时候,你就必须得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因为你所购买的这辆车很有可能会出现有一半的时间都没办法上路行驶的状况。
众多委员于审议之际,直接点明问题之所在。吴晓灵委员表述得极为直白,当下北京一周限行一日,已然属于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行为了。倘若单双号限行再度常态化,那就等同于致使车主耗费全款购置了一个半成品。
应急措施和长期措施不能混为一谈
第72条草案已然表述得极为明晰,当遭遇重污染天气状况时,政府能够开启应急举措,对机动车行驶予以临时限制。这一点众人皆可领会,毕竟空气质量与每个人的健康存在关联。
但第45条所要求的乃是常态化限行,如此一来便全然改变了性质,应急如同救火,而常态化恰似将火持续燃烧,把这两者混为一谈,立法便丧失了严谨性。
老百姓的车不能随便捏
有委员毫不隐晦地讲,北京市拿出了一个欠佳的实例,起初仅是临时做出限制通行的举措,然而最终却演变成每周都进行限行,致使诸多家庭不得不购置两辆车,这般情形并非解决既有问题,反而是滋生出全新的问题。
政府权力不可无限制地扩大,私有权利理应遭受保护。倘若今日能够对开车加以限制,那么明日是不是就能够对使用别的物品作出限制呢?一旦这样子的口子豁开,此后将会带来数不尽的麻烦状况。
污染源头到底在哪儿
辜胜阻委员指出了关键所在,京津冀区域之中,河北消耗着百分之八十的煤,产业结构以及能源结构才是大气污染产生的源头,将责任都归咎于私家车,这样做既欠缺公平性,又不符合科学道理。
不停止工作,不停止生产,只是将目光聚焦在老百姓的车辆上,如此这般的治理思路是需要认真地进行反思的。停车这件事情是比较容易做到的,然而老百姓的日常出行该如何去解决呢?他们的生活又该如何去应对呢?
经济手段比行政命令更管用
吴晓灵委员给出了三条特定建议,分别是:将车牌号予以拍卖,把停车费用进行提高,对拼车行为加以鼓励。这些借助经济方式的举措,使得老百姓能够自行抉择,究竟是使用私家车出行,还是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并非直接去剥夺你对于车辆的使用权利。
对老旧车辆予以淘汰,将公共交通大力发展,把排放标准加以提高,方可称作治本之策。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相较于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更具效果,也愈加尊重公民权利。
真要限行也得有补偿
董中原委员讲得十分清晰,哪怕保留这一条,也必然要明确政府的补偿举措。权力增大了,责任就要紧跟,私权利遭受侵害,公权力就得承担代价。
曾身为委员的李安东进行提醒,单双号限行情况下,不一定能够对汽车总量起到控制作用,那些具备经济实力的家庭,可能会购置两辆汽车、三辆汽车,如此一来,反而会导致更为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出现,并且给交通方面形成更大压力,关于立法这件事,绝不能够凭借主观臆断去做,而是必须要考量实际所产生的效果。
事关大气污染防治的事情算是重大事件,然而绝不能够仅仅将目光聚焦于普通民众所拥有的车辆之上。法律一方面需要对公共利益予以保护,另一方面还得坚守住公民权利的底线之处。你是否认为要是单双号真的变为常态化的情况,那么政府理应给予车主怎样的一种补偿举措呢?欢迎在评论区域说出你内心的想法,通过点赞以及转发的行为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这个与每个人利益均有关系的话题内容。


